2011/11/29

Apple 服務值得其它公司學習的地方

最近收到 Apple 公司寄來的一封電子郵件,通知我2005年買的iPod nano 1 代因為某電池供貨廠商的零件有問題可能導致使用上發生危險,請自行將產品送到維修中心換貨.昨天中午就將那已用了超過五年仍正常使用的 iPod nano 送到台北 Nova 的德誼數位,小姐確認是有問題的那批型號之後就請我填一些連絡資料,最後告知約四週後會以簡訊通知取貨.並給了一張收執聯.

這款產品應該已過保固,況且一般這種電子消費性產品很少保固五年,可能是國外真的有發生意外導致 Apple 全面通知客戶送回更換.

但先決條件是當初買完產品之後有到蘋果網站登錄產品購買資料,否則Apple 也無法通知到我.

個人覺得這種產品服務確實值得其它公司學習!